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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提升个人养老金吸引力乃当务之急

时间: 小采 保险

为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保险需要,去年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落地。

一年来,在监管部门的政策指引下、在参与金融机构的积极推动下,个人养老金制度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巨大突破。从保险方面来看,个人养老金试点启动以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解决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与个人养老金的衔接问题;还发布了《关于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从试点转为正常业务,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持续规范发展。

通过上新、合并、扩面,目前个人养老金产品中共有95只保险产品,产品种类包括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四大类,经营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的公司包括人身险公司、养老险公司,其中还有多家外资保险公司。

作为养老金融这篇大文章中的重要内容,写好个人养老金这一章节至关重要。从试点一周年的情况来看,必须持续提升个人养老金的吸引力,保障制度从走起来到跑起来。

持续提升个人养老金吸引力,应进一步优化个人养老金制度。从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5年的经验来看,税收优惠力度不够,导致产品的吸引力不足,实现持续发展的挑战较大。不过,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吸引的是个人所得税缴纳较高的群体,有违制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保险需要”的初衷。进退之间如何选择、如何平衡,是个人养老金制度能否吸引更多参与者的关键。

目前来看,“优化”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优化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际经验,针对不同需求的人群,提供差异化的税收优惠模式。另一方面,优化制度衔接。打通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税收优惠额度,让符合参加第二支柱却没有参加第二支柱的人群在第三支柱再享受税收优惠。

持续提升个人养老金吸引力,应进一步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丰富”不仅体现在产品数量上,更体现在供给方式上。目前,个人养老金各类产品总数超过700只,仅保险产品就有四个种类近百只产品。且不说如何在近百只保险产品中选出适合自己养老需求的产品,事实上,绝大多数消费者并不清楚储蓄、基金、保险、理财四大类金融产品在养老过程中的优势是什么、短板是什么。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数量与复杂程度与我国居民整体金融素养并不匹配。

因此,各类金融机构作为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提供方,在当前阶段不应各自为战,应发挥各自在投资、保障以及服务方面的优势,针对不同年龄、不同需求的客户,合作开发优势互补的产品组合,用直接的方式为参与者选出最专业的、最适合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持续提升个人养老金吸引力,应进一步提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平台、销售平台的专业性、便捷性、统一性。目前,提供个人养老金信息服务的公共平台有两个,一个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中的“个人养老金信息系统”;另一个是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原银保监会授权建设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前者可以提供账户开立、信息查询、缴费凭证查询打印和真伪查询、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查询、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开办情况查询、个人养老金先行试点城市(地区)查询等信息服务;后者只有个人养老金的相关政策查询和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另外,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并不在统一的平台,具有销售资格的金融机构在各自平台进行销售,由于渠道限制,一个平台只有本公司及所代销的产品。

接下来,各类金融机构平台应打破信息孤岛,建立链接,将分散的信息集中在统一的公共平台,形成“个人养老金产品超市”。公共平台也应进一步提升专业性,为个人养老金参与者提供账户管理、缴费管理、信息查询等服务,成为“个人养老金制度说明书”。(付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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