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第三支柱养老短板要念好“三字诀”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发展银发经济,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在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强调,要加快养老金融发展,着力补齐第三支柱养老短板,加大对健康产业、银发经济的支持力度。
现阶段,我国已加速进入老龄社会。根据12月14日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发布的《2022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截至2022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8004万人,占总人口的19.8%;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0978万人,占总人口的14.9%。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为21.8%。
在人口老龄化加速的背景下,保险业在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方面可发挥重要的支持作用。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第一支柱,即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覆盖超十亿人;第二支柱,即职业养老金,包含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覆盖人数已超7000万人;第三支柱,即个人养老金制度和其他个人商业金融养老服务。与第一、二支柱相比,第三支柱仍处于起步阶段,截至2022年年末,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不及2000万人,缴费人数仅逾600万人。
不难看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已成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亟待补齐的短板。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人们多元化养老需求的日益增长,加之第一支柱、第二支柱自身的局限性,第三支柱的发展格外重要。
在政策暖风的频频吹拂下,第三支柱养老金建设迎来发展契机。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个人养老金的参加范围、制度模式、缴费水平、投资和领取等相关事项。2022年11月4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2022年11月22日,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主要选择资本实力较强、经营较为规范的保险公司参与,保险公司可向个人养老金制度参加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年金保险和两全保险等。2022年11月25日,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通知,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苏州等36个先行城市(地区)实施。
从时间上来看,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金融市场的“新丁”。目前,我国养老金规模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约为1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发展前景还十分广阔。笔者认为,要补齐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短板,需要做好“变”“精”“实”这三个方面,念好“三字诀”。
注重“变”字。对于个人而言,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旨在积累养老资产,而非简单的长期储蓄,需要转变养老理念和行为方式。积累养老金虽然用于养老,但需要年轻时期就结合自身收入、未来发展预期等提前规划,越早开始规划并有效实施越好。对于金融机构而言,经营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不仅要实现资产的保值,更重要的是资产的增值,在产品设计上要加强养老属性,在资金投资运作上要经受住市场的长期考验,切实做好资产配置,追求长期投资收益。
注重“精”字。目前已问世的个人养老金产品达700多只,涉及储蓄、基金、保险、理财等四个大类,但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为明显,也未能有效覆盖投资者的个性化需求。面对700余种产品,普通消费者往往也不知道该如何选择才能满足个人需求。因此,金融机构一方面应及时了解不同客户群体的实际需求,有的放矢地为客户开发和提供产品;另一方面,应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介,帮助消费者更好理解政策、准确认识产品,做好金融知识普及、金融投资者教育、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注重“实”字。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个人养老金一方面是产品,另一方面则是服务。因此,无论是在个人养老金的制度、规则还是运营上,还要进一步强化透明度,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也能够进一步提升其参与的信心和耐心。此外,还可以进一步提高个人养老金产品的灵活性,特别是降低客户出现“应急支取”“中断缴费”“转移接续”等情况时的成本。同时,探索建立不同个人养老金产品之间的转换机制,尽可能增加投资者的养老金积累。(孙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