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有望全国扩围保险产品持续“上新”
近期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又有增加,截至2月23日,累计数量从此前的121款增加到125款。相较于理财、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专属养老保险产品具有一定优势。保底设置保证了稳健收益的下限,又具有浮动收益的可能性,兼具保障与投资储蓄属性,并且通过终身领取,消费者可以有效化解长寿风险,这些原因使得专属商业养老险具有较大吸引力。
“试水”一年多后,个人养老金业务有望迎来全国扩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在1月份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36个城市及地区先行实施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目前运行平稳,先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将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
面对这一蓝海市场,银行、保险、基金、理财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当前正在积极“备战”。《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近期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又有增加,截至2月23日,累计数量从此前的121款增加到125款。
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增至125款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属于第三支柱保险中由国家制度安排的部分。
自2022年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实施以来,北京、天津、广州、深圳等36个先行试点城市和地区银行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开户人数出现较快增长。据人社部披露,截至2024年1月末,超5000万人在36个先行地的个人养老金开户渗透率达20.2%。
据《金融时报》记者观察,进入2024年,个人养老金产品“货架”仍在不断扩充,储蓄、基金、保险、理财产品数量合计超过700款。作为主打产品之一,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扩容亦有所提速,备案产品数量持续增长。根据中国银保信网站信息,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累计数量已经达到125只,相比此前的121只,又增加了4只,目前在售产品共计40款。
从产品类型看,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种类主要包括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和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参与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的保险机构以大型险企、银行系险企和专业养老险公司为主,并覆盖部分中小险企,其中包括中国人寿、人保寿险、太平人寿、太平养老、泰康人寿、泰康养老、新华人寿、新华养老、人保寿险、阳光人寿、平安养老、工银安盛人寿等。
业内专家分析指出,个人养老储蓄、养老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和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都是金融产品,但是它们的性质、风险、收益情况均有不同。个人养老储蓄产品只有定期存款,由于利率固定,安全性和稳定性相对较高;个人养老理财产品有的是银行代销,有的是银行自营,产品种类比较丰富,收益具有一定波动性,但波动较低,收益也相对稳定。商业养老保险期限相对较长,收益也相对稳定。
专属商业养老险独具竞争优势
作为一类重要创新的保险产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采取的是“保证+浮动”的收益模式,提供进取型、稳健型两种不同风格的账户,投资者可根据自身偏好进行配置。近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2023年结算利率已陆续公布,16款产品中,稳健账户2023年结算利率在2.1%至4.15%之间,进取账户结算利率在3%至4.25%之间。
2024年1月24日,人社部新闻发布会表示“下一步将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人保寿险作为首批参与第三支柱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六家险企之一,近期推出“鑫享福”两全保险、“福寿年年B”两款新产品,并成功纳入国家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以“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B款)”为例,2023年,该产品的进取账户、稳健账户结算利率分别为4%、3.85%,表现较好。据了解,“福寿年年B款”产品形态灵活,投保年龄跨度大,提供重度失能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保障,领取方式可选择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固定期限10/15/20/25年领取。
人保寿险相关人士向《金融时报》记者介绍说,假如40周岁的李先生投保时缴纳首次保险费1.2万元,同时申请第二个保单年度开始定期追加保费,每年1.2万元、交至养老年金领取之前;并与公司约定初始费用为零,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为60周岁的生日。假设每次所交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均按照约定的50:50的分配比例分别进入稳健型账户和进取型账户。李先生在保障有效期内正常生活,到60岁领取养老年金时,选择保证终身领取方式,那么他每年最低可领14737元,按高档结算利率则可领20481元。
据不完全统计,与2022年相比,2023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稳健账户结算利率较2022年下降了0.4个至2.4个百分点,进取账户2023年结算利率较上年下降幅度为0.7个至2.6个百分点不等。尽管如此,相较于理财、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的业绩表现,专属养老保险产品实际投资收益仍具有一定优势。保底设置保证了稳健收益的下限,又具有浮动收益的可能性,兼具保障与投资储蓄属性,并且通过终身领取,消费者可以有效化解长寿风险,这些原因使得专属商业养老险具有较大吸引力。
提升个人养老金制度吸引力
个人养老金制度推行的一年多以来,呈现出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人数稳步增长,但增速放缓、在参保人群渗透率不高的特征,同时也存在开户多投资少、税收优惠受限、产品缺乏吸引力等问题。
《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23》具体分析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出现“三高”和“三低”现象。“三高”是指在个人养老金参加人中,为获得开户行提供的“权益奖励”(奖券)而开立个人账户的人数比例较高,开户以后立即申请销户并打算再转到其他银行开户以获取二次“权益奖励”的人数比例较高,账户资金缴存之后立即申请“退款”遭拒后提出投诉甚至对簿公堂的人数比例较高。
“三低”则是相对于开户人数而言,实际缴存人数比例过低,仅为22%;相对税优政策规定的缴存额上限而言,实际缴存金额比例太低,仅为2.5%;相对于缴存额而言,实际投资的资金比例较低,约为61%。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将养老金融纳入五篇大文章之中。后续如何提高个人养老金的参与积极性,特别是如何推动开户人群进一步缴费,是摆在面前的问题。
国信证券研报显示,为更好地提高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吸引力,仍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以进一步优化。一是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动态调整年缴费上限,针对不同群体涉及差异化税收优惠政策。二是优化产品供给。在提升居民参与度的同时,适度开放可选择产品类型。三是优化提取条件。灵活设置账户资金提取条件,设置提前领取缴费资金的特殊情况。
“企业提升投资管理能力是关键,如此才能为消费者提供长期稳健投资收益。”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院副秘书长宋占军认为,保险公司还应加强与银行等机构的对接,为消费者购买保险提供支付和结算便利。
在1月25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负责人表示,金融监管总局持续深化商业养老金融改革,积极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下一步,将推动保险机构发挥保险保障优势,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等为抓手,积极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人员养老保障需求。进一步优化个人养老金相关金融产品供给,针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特点,研究完善相关业务监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