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一部”:加大惩处力度,重点打击职业骗保人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保骗保犯罪严重危害医保基金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3月1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召开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医保骗保犯罪定罪处罚、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办案要求及有关工作制度机制等相关问题。
参保人员涉医保骗保犯罪占比54.08%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陈学勇介绍,近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了一批医保骗保犯罪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至2023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医保骗保犯罪案件共计1213件,其中:2021年审结306件,2022年审结407件,2023年审结500件,同比分别增长102.65%、33.01%、22.85%,案件数量逐年增长且增幅较大。
所涉罪名集中化,主要为诈骗罪。医保骗保犯罪涉及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贪污罪等多个常见罪名,其中诈骗罪占93.65%。
犯罪主体多元化,参保人员占比超五成。医保骗保的犯罪主体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定点零售药店及其人员、参保人员及其近亲属、职业骗保团伙以及其他人员,部分案件还涉及药品生产企业。其中,参保人员涉案占比54.08%。
犯罪手段多样化,职业骗保专业化。实践中,医保骗保犯罪手段主要有伪造证明材料、虚开费用单据、虚构医药服务、分解项目、串换药品、冒名就医、购药及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转卖药品等,各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部分职业骗保人组织化、分工化程度越来越高,团伙化、专业化特征明显。
犯罪数额巨大,社会危害严重。有的医保骗保犯罪隐蔽性强,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巨大,造成巨额医保基金损失难以挽回,严重损害了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如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犯罪集团诈骗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高达1亿余元;江苏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潘某春等诈骗案,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高达3200万余元;重庆市法院一审审结49件案件涉案金额共计8900余万元。
重点打击幕后组织者、职业骗保人等
近一段时期以来,医保骗保犯罪层出不穷、大要案频发,严重危害医保基金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社会危害极大。这次“两高一部”发布的《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两高”关于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了医保骗保犯罪定罪处罚、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问题,为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提供了明确法律政策依据。
加大惩处力度。要求依法从严惩处医保骗保犯罪,重点打击幕后组织者、职业骗保人及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等,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同时,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实现最佳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高人民法院将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案件,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办案效果。
加强追赃挽损。把追赃挽损贯穿办理案件全过程和各环节,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和执行力度,并对行为人实施医保骗保犯罪所得一切财物,依法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财产返还等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加强协同配合。加强与公安、检察、医保、卫健等部门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打击有效、惩治有力。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2024年度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诉源治理。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参与企业合规改革,结合办理案件,深入调研总结,发现社会治理和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向有关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促使有关部门完善监管、堵塞漏洞,推动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防范医保骗保违法犯罪长效机制。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依法能动履职,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作者:魏哲哲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