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网 > 保险 >

“炒停售”再现保险销售全渠道面临“报行合一”

时间: 小采 保险

近日,微信朋友圈再现“炒停售”。“又一批好产品要下架了”“内部报酬率达4%,可是这两天就要下架了”……继去年以增额终身寿险为代表的储蓄型保险产品下调预定利率,引发“炒停售”,最近类似话术再次出现。不过,与此前不同的是,这次的“主角”是由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等保险经代渠道热卖的储蓄险产品。

2月1日,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监管司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人身保险产品情况的通报》曾指出目前保险产品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第一条就点名部分公司经代渠道“产品设计不符合‘报行合一’的基本原则”。

所谓“报行合一”,是指保险公司上报的产品手续费用需要与实际的费用保持一致。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被点名的公司应于2月26日前向监管部门提交问题整改及问责情况报告,同时下架有问题的产品。其他公司应当进行自查,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否则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

保险销售人员以“产品即将停售”为卖点进行宣传,引导消费者尽快购买保险产品的行为,在业内被称为“炒停售”。这一行为是被严令禁止的。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发布的《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保险公司未就某一保险产品发出停止销售或者调整价格的公告前,保险销售人员不得在保险销售中向他人宣称某一保险产品即将停止销售或者调整价格。

“炒停售”的影响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该行为可能让消费者在紧迫的时间下作出不理性的购买判断;另一方面,在保险销售人员追求业绩、提成的过程中,对产品解释不透彻,盲目夸大产品收益,将其与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进行对比,减少对保险产品保障功能及其他免除责任的解释,让消费者对产品产生误解,形成销售误导,极易产生纠纷。

在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炒停售”为何仍屡禁不止?业内人士认为,销售人员追求业绩、市场竞争激烈以及消费者对高收益产品的渴望均是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为了防范销售人员的违规行为,保险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管,提高销售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合规意识,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通过消费者教育提高公众对保险产品的认识和风险意识。

此次“炒停售”与去年监管部门要求严格执行“报行合一”脱离不了关系。在所有销售渠道将严格执行“报行合一”的背景下,险企和保险经代机构都需要作出相应的转型和改变。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自己没有销售队伍,依赖银保渠道、经代渠道的中小险企来说,2024年将过得比较艰难。预计个险渠道产品也即将进入变革期,但由于个险渠道的费用执行还涉及各家公司代理人基本法,相对银保渠道、经代渠道将更加复杂。

4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