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网 > 保险 >

巨灾险“增肌”啦!台风、洪水、暴雨、泥石流都能保,基本保额也一并翻倍

时间: 小采 保险

3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发布消息称,近日,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巨灾保障需求,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印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发布对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加快推动巨灾保险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将持续跟踪《通知》执行情况,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保障民生的基本原则,鼓励保险公司提供保障更加全面的多灾因巨灾保险服务,逐步建立保基础保民生、高普惠广覆盖的中国特色巨灾保险制度。

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被纳入保障范围

《通知》主要包括三大方面内容:扩展巨灾保险责任、提升基本保险金额、支持商业巨灾保险发展。

扩展巨灾保险责任方面,以城乡居民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保障对象,保险责任在现有的破坏性地震的基础上,扩展增加台风及其引起的风暴潮等次生灾害,洪水,暴雨,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

对于这些灾害等级,《通知》也给出了说明,台风(风力达到12级及以上的热带气旋)及其引起的风暴潮等次生灾害,洪水(省级启动防汛Ⅳ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的山洪暴发、江河泛滥、城市内涝、潮水上岸或倒灌),暴雨(24小时降水量为50毫米以上的强降雨),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

提升基本保险金额方面,地震巨灾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由城镇居民住宅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2万元,提升至城镇居民住宅每户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4万元。扩展巨灾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城镇居民住宅每户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4万元。每户可参考房屋市场价值,根据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每项保险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每户100万元。100万元以上部分可由保险公司提供商业保险补充。

支持商业巨灾保险发展方面,《通知》对于现有保障内容之外的保险责任和保障对象,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共同体经成员大会同意,可以提供商业保险补充,充分满足各地区差异化风险保障需求。

《通知》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巨灾保险工作,我国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在应对重大地震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国首单综合巨灾保险已落地河北,北京也即将推广

“对于城乡居民而言,巨灾保险制度的完善除了有利于城乡居民抵抗巨灾能力外,也有利于吸引更多城乡居民参加到该项政策性保险制度中来,提升城乡居民的风险意识与保险意识,鼓励引导城乡居民越来越重视利用保险手段加强风险管理。”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表示。

所谓巨灾保险制度,是指对由于突发性的、无法预料、无法避免且危害特别严重的地震、台风、洪水等所引发的大面积灾难性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给予切实保障的风险分散制度。

2016年,财政部与原保监会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于保障责任和对象定义如下:以城乡居民住宅为保障对象,考虑到我国地理环境的多元化、地区灾害和城乡居民住宅的差异性,运行初期,结合各地区房屋实际情况,原则上以达到国家建筑质量要求(包括抗震设防标准)的建筑物本身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主,以破坏性地震振动及其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地陷、泥石流及滑坡等次生灾害为主要保险责任。

随着疫情流行、气候变化、人类活动的深刻影响,自然灾害呈现多发、频发、高发态势,扩容巨灾保险的保障范围也频频被提及。“雪灾、洪水、台风每年都可能发生,造成的灾害后果也很严重,但此前这部分的保险覆盖较少。”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灾害风险保障分会秘书长周文杰博士对记者表示,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对此十分重视,研究扩展巨灾保险保障范围,《通知》这么快落地,这对民生和社会都是好事。

据悉,今年2月底,全国首单综合巨灾保险落地河北。据悉,河北省已为全省城乡居民投保综合巨灾保险,涵盖地震、台风、暴雨、洪水、暴雪等各类自然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这是国内第一个全省综合性巨灾保险模式,北京也即将推广。”周文杰表示。

44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