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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险企年报观察】新会计准则下险企利润波动明显

时间: 小采 保险

2023年1月1日,新会计准则正式执行。新会计准则下,5家A股上市险企业绩波动明显,净利润均同比下降,最低约一成,最高约六成。为什么新会计准则会产生如此大的影响?

业绩波动明显

新会计准则主要分两部分:一是2017年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全面对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业内称之为“新金融工具准则”;二是2020年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全方位对接IASB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IFRS17),业内称之为“新保险合同准则”。

除中国平安外,A股4家上市险企2023年1月1日起同时采用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照相关要求,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太保、新华保险等4家公司按照新保险合同准则规定追溯调整保险业务相关上年同期对比数据,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选择不追溯调整投资业务相关上年同期对比数据。中国平安则率先于2018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23年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

新会计准则下,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2023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23.22亿元、461.81亿元、856.65亿元、272.57亿元、87.12亿元,2022年新保险合同准则重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53.82亿元、666.8亿元、1110.08亿元、373.81亿元、215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12.06%、-30.74%、-22.83%、-27.08%、-59.48%。

会计政策的变更无疑是一大原因。如中国太保在年报中指出,归母净利润减少主要由于投资收益减少。2023年总投资收益47.8亿元,同比下降25.4%,主要受2023年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以及资本市场波动影响。

那么新会计准则究竟是如何影响上市险企2023年业绩的?

新会计准则三大变化

从上市险企年报来看,新会计准则对上市险企的影响主要包含金融资产重分类、预期信用损失模型(ECL模型)应用和保险合同计量方式的改变。

第一,金融资产的重新分类。保险业作为持有金融资产的“大户”无疑会受到显著影响。一方面,新会计准则下,金融资产从原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TPL)、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FS)、持有至到期投资(HTM)、贷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L&R)“四分类”,减少为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C)、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OCI)、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TPL)“三分类”;另一方面,金融资产分类依据也由按照主观的“持有意图”,变为更客观按“业务模式”、“合同现金流量特征”(SPPI测试)进行双重检验。这意味着金融资产的分类更为客观和严格,一些不能通过双重检验的金融资产将划分为FVTPL,其持有资产的浮盈浮亏将计入利润表,险企当期利润会因受到资本市场变化而出现显著波动,无法通过AFS这一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蓄水池”进行盈余管理。需注意的是,金融资产的初始分类,上市险企可以行使“OCI指定权”,即将某些债券型工具认定为FVOCI,且经认定便不可更改,FVOCI类资产不计入利润表,但其分红可计入当期利润。

第二,ECL模型的应用。新会计准则下,上市险企的债券型资产(AC、FVOCI),要对风险进行“预判”,预期未来可能发生信用风险,需提前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准备,并反映到资产负债表中。具体来看,ECL模型减值计提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1)若信用风险未显著上升,则根据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减值准备;(2)在持有期间若信用风险显著上升但尚未出现客观减值迹象,则根据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减值准备;(3)一旦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上升并出现客观减值迹象,同样根据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减值准备。简言之,ECL模型下,金融资产在早期会遭受较大损失,导致收益减少,但随后收益会逐渐稳定上升,整体收益更为平稳。

第三,保险合同计量方式的改变。新保险合同准则下,保险合同的分类、确认、计量有显著变化。如从合同分拆和收入确认来看,保险公司需要开展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来确定被测对象能否划分保险合同类,同时拆除混合合同中的投资部分,且仅有保险服务所代表的收入才能被确认为保险收入的确认;从合同组确认时间看,保险合同收入在合同有效期内分批逐次确认,而非一次性确认,这对原有的新单保费而言无疑是一种冲击;从保险合同的计量看,要求计算履约现金流量的折现率应反映市场当前水平,取代过去移动平均750天国债收益率。需注意的是,即期折现率假设调整会影响履约现金流量,如果使用较低的折现率计算履约现金流量,保险合同负债会增加,从而影响上市险企利润水平。

新会计准则的推出,主要是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一次“反思”,旨在尽早在金融机构风险积累阶段提前预判,避免真正发生损失后产生灾难性后果。

新准则具体影响

从上市险企年报中不难看出新会计准则的三大变化对其业绩的影响。

一方面,由于金融资产的重新分类,大部分资产会从AFS转入FVTPL,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利润表,无法再起到“蓄水池”作用,对上市险企投资收益、利润表造成明显影响。

从4家A股上市险企年报不难看出这一点。比如,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太保、新华保险2022年12月31日原准则下AFS总规模分别为5575.82亿元、17381.08亿元、7150.85亿元、3756.54亿元,分别占比当期总资产39.35%、34.69%、34.52%、30.92%,而AFS重分类至FVTPL规模分别为2937.64亿元、10807.35亿元、3838.95亿元、2438.51亿元,占比AFS总规模均超五成。可以说对当期利润有显著影响。

另一方面,在ECL模型下,债券型金融资产的减值计提对当期利润表也存在一定影响。2023年,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债权投资减值损失分别为10.14亿元、0.59亿元、469.77亿元、13.77亿元、1.67亿元,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分别为3.14亿元、11.07亿元、88.18亿元、39.29亿元、15.74亿元。

此外,在履约现金流量即期折现率假设上,各家保险公司也有所不同。2023年12月31日,中国人保、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即期折现率假设分别为1.45%-4.8%、2.62%-4.6%、2.67%-4.8%、2.7%-4.7%。

为应对新会计准则对业绩造成的波动,加强高股息蓝筹股、强化FVOCI类资产配置无疑是策略之一,有助于上市险企平滑业绩波动。比如,中国人保年报指出,2023年以盈利模式相对稳定、分红率较高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主要投资品种,增强新会计准则下投资收益的稳定性;中国太保年报指出,充分考虑新会计准则的影响,有效运用资产会计分类,对权益类资产进行灵活主动管理,强化股息价值核心策略,取得了稳健的投资收益。

总体而言,强化资产负债管理、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然是上市险企永恒不变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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