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险和健康险的区别
保险行业在我们生活圈里已经是非常常见的了,许多家庭都为自己的家人购买了各种保险。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寿险和健康险的区别,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人寿险和健康险的区别
一、寿险:即人寿保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按照业务范围来划分,寿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两全保险。
按照保障期限来划分,寿险可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近年来热卖的万能险,也是终身寿险的一种。
二、健康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人寿保险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生死为给付要件。人寿保险所称"生"指生存,而非出生。"死"指死亡,包括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的宣告死亡在内。保险给付条件除自杀和犯罪死亡外,只要死亡,则给付,不究其死亡原因。
买人寿保险好不好
人寿保险值得购买,因为是一种保障。或许有人认为,今天生活很幸福、太平,然而人们却忽略了一点,即意外的发生。如果没有保险,人们在发生意外时就会茫然无助,不知所措。
人寿保险就是累积千千万万人的财力,结成一个抵御化解风险的大集体。在这个大集体中每个人都是付出者,但同时也是受益者。
通过付出,在遭遇意外时,得到及时补助,这就是保险的基本功能。后来,人寿保险中引进了储蓄的成分,所以对在保险期满仍然生存的人,保险公司也会给付约定的保险金。
人寿保险作为一种兼有保险、储蓄双重功能的投资手段,越来越被人们所理解、接受和钟爱。人寿保险可以为人们解决养老、医疗、意外伤害等各类风险的保障问题,购买人寿保险体现的就是对家庭财务风险的规避。因此,人寿保险值得购买。
人寿保险险种有哪些
1、定期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简称“定期寿险”,该人寿保险大都是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提供保险保障。
2、终身人寿保险:保险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被保险人。由于终身保险保险期长,故其费率高于定期保险,并有一定的储蓄功能。
3、生存保险:以约定的保险期限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4、生死两全保险:假设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里身故,身故受益人则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继续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期满,则投保人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满金的人寿保险。目前,这类人寿保险是在市场上最常见的商业人寿保险。
5、养老保险: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均可领取保险金,也就是说可以为家属排除因被保险人死亡带来的经济压力,又能使被保险人在保险期结束时获得一笔资金以养老。如祥瑞年年养老金保险。
人寿保险有哪些好处
1、老年生活的可靠保障:人到老年退休,没有了正常收入,但仍需支出。如果没有足够的老年生活费用,就得在年老时继续劳碌下去,凭劳力赚一分用一分。然而,人一生之中最难赚的钱就是风烛残年苦命钱。如果这样度过余生的话,真可谓悲惨至极。更何况到老年,即使愿付出劳动,也往往力不从心或无人接受。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养老费用提前打算,在年轻时购买人寿保险,为年老时的生活提供保障。
2、病残时的有力保障:意想不到的病残会侵吞劳动力,减少或剥夺收入,然而并不减少支出。购买人寿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病残时提供经济保障。现代医学水平的发展,使许多原来是绝症的疾病可以得到治愈。
3、储蓄美德的养成:储蓄既是一种预备手段,又是一种积累手段。作为预备手段,其作用是未雨绸缪。作为积累手段,它是为了实现未来某一耗资较大的消费而有目的地存钱。两者都是现代人实际的需要,所以适当地储蓄是种美德,它是为将来美满生活所做的事前准备。但是有一部分人总是难以主动地、自觉地储蓄,而人寿保险可以说是种半强迫的储蓄方式,促使人们养成储蓄的美德。
4、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自由:人的需要是有层次的,安全需要是基础的需要。很多人为了所谓的“安全”,从而不敢把握更好的、充满挑战的发展机会。然而,人寿保险使人们生活安定基金有了保证,可使大家获得更多安全感,充分把握每一个可以发展自己才能的机会。
5、尽保护家庭的责任:作为家庭成员的一分子,特别是一家之主,有着保护家人的责任。在有生之年,他绝不想让家人处于居无定所、生活无保障的困境中。
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包括寿险、财产险、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资产管理、另类投资、海外业务、电子商务等多个领域。
一、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服务作为中国人寿的主营业务,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经营范围涵盖寿险、人身意外险、健康险、年金等人身保险的全部领域。
二、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服务是中国人寿的一项新主营业务,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农业保险及其他财产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以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服务是中国人寿一项新的主营业务,由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企业年金业务;个人年金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以及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