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服务费引争端,一家FA与创业公司陷入“跳单”风波
近日,一家FA机构上海鼎治与创业公司通湾科技因“跳单”陷入争议,记者注意到,上海鼎治控诉称,为创业公司通湾科技引荐近百家投资方,但协助完成融资后对方不愿支付居间服务费,即便诉至法院完成判决,这笔费用依然没有着落。
随后,争议的另一方通湾科技则回应称,该FA只组织了线上路演、拉微信群,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尽到全部服务义务,仅愿意支付部分费用。事情真相究竟如何,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
FA控诉创业公司“跳单”
记者注意到,这一争端起源于“FA活动家”公众号发布的一篇文章--《为跳单不支付FA费用,安徽通湾科技有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账号介绍称其隶属于鼎彦资本,公开资料显示,鼎彦资本法定代表人为寇彦岩,他同时担任上海鼎治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鼎治”)法定代表人。
上述文章称,2021年,南通通州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湾科技”)需要融资落地量产,与上海鼎治签署了相关协议,约定融资服务费按照4%收取,2021年12月,通湾科技在上海鼎治引荐下获得合肥桉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桉树资本”)投资6000万。但在收取服务费时,通湾科技却以多种理由迟迟不愿足额支付,双方协商未果后,上海鼎治将通湾科技诉至法院并胜诉。
记者辗转联系上了上海鼎治法定代表人寇彦岩,他告诉记者,自己在2021年与通湾科技签订了《商业信息咨询服务协议》,此后便为其引荐了多家投资机构,“在我们的居间介绍和多次沟通下,通湾科技与桉树资本达成初步投资意向,但此后,通湾科技却自行与投资方协商达成融资协议,不愿意支付居间费,这样的行为已构成‘跳单’。”经多次沟通未果后,寇彦岩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寇彦岩向记者出示了两份关于此争议的法院判决书,记者注意到,在案号为(2022)沪0112民初19081号的判决书中,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认为,安徽科技(原合同中约定费用由安徽科技负责支付)确认上海鼎治引进投资方已到账投资款3500万元。按约定4%的服务费提取比例,上海鼎治可以取得信息咨询服务费140万元,此外,法院还判令安徽科技向上海鼎治支付以14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6月2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该判决完成后,安徽科技曾提出上诉,2023年11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一审判决无误,维持了原判。
创业公司称FA未尽到全部服务义务,不应获全部报酬
事情真相是否如上海鼎治所述?记者联系到了争议中的另一方——通湾科技创始人沈晓阳,他向记者介绍称,通湾科技确实与上海鼎治签订了融资顾问服务合同,合同里除了约定4%的佣金比例外,也约定了包括介绍机构、撮合交易、组织推进融资流程、融资文件辅助制定等顾问方服务内容。但在公司的整个融资过程中,上海鼎治除组织线上路演,拉微信群介绍投资人后,没有再参与其他融资流程,“从洽谈融资条款、到组织专家考察、通过当地产业评估,再到落地定远公司完成融资,中间还有大量的沟通和案头工作,上海鼎治都是缺席的,我至今都没有见过上海鼎治任何一位工作人员。”沈晓阳说,因此,他认为上海鼎治不应该得到全部的服务报酬,事情发生后,公司与上海鼎治有过沟通,愿意根据对方实际完成的服务内容支付部分费用,但没有达成一致。
不过,通湾科技仅支付部分FA服务费的诉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记者注意到,前述判决书内容显示,根据此前双方签订的签署的《商业信息咨询服务协议》约定,法院认定上海鼎治已履行服务义务,安徽科技应当支付相应服务费,对于安徽科技主张的上海鼎治未能进行尽职调查且未能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法院认为该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沈晓阳在采访中表示,法院判决至今通湾科技没有履约支付是因为公司的主账户因另外一起纠纷正处于被保全状态,无法执行。“我们一直在推进另外一起纠纷的解决进程,希望早点处理好相关事务,尽快恢复通湾科技的正常状态。”
事实上,FA与创业公司之间类似的争议在创投圈并不鲜见,上海一位FA人士即向记者表示,FA只拉群就要收高昂服务费、创业公司用了FA却翻脸跳单等情况在圈子里都时有发生,“其实,关于如何服务、服务费多少的问题,FA与创业公司之间可沟通、腾挪的空间很大,此前融资环境比较好的时候念及可能还有后续融资,双方更倾向于退让协商,私下就解决了,不过在当下的环境中,类似的矛盾纠纷日益尖锐、公开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