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一度“315”,内蒙古、山东两地监管局同日提示金融消费风险,3月来五省六地有动作
财联社3月11日讯一年一度的“315”即将来临,各地金融监管部门也开始紧锣密鼓的组织金融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
今日下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山东监管局同步发文提示消费者风险提示,警示大众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守护金融安全防线。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山东监管局的宣发文章明确提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315在即内蒙古、山东监管局同步发声提示风险
3月11日下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发布消费者风险提示: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守护金融安全防线。
内蒙古监管局介绍,个人金融信息包括账户信息、鉴别信息、金融交易信息、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借贷信息及其他反映特定个人金融信息某些情况的信息。
同日下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也发布了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谨记八项基本权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山东监管局表示,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一定要谨记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自主选择权、受教育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财产安全权等八项权益,借助合法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月来多地金融监管部门组织主题活动或警示风险
今日下午,据财联社记者统计,3月份以来,已经有江苏、宁波、河北、江西、内蒙古、山东等五个省份六个地方监管局就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活动,或发文提示风险。
3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发文称,自3月1日起组织开展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此次教育宣传活动以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金融安全理念、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为目的,围绕“金融消保在身边、保障权益防风险”,宣导金融政策、提示金融风险,倡导理性投资理念,推进行业诚信文化建设,着力增强人民群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可得性和获得感。
3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称,组织开展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工作方案,转发活动通知,对各银行保险机构开展活动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各机构结合总体要求及工作实际,围绕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活动。
3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发布关注金融信息安全的风险提示,通过对个人金融信息泄露典型案例的介绍和分析提示金融消费者:一是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不随意丢弃含有个人信息的交易凭证;二是尽量亲办金融业务,拒绝出租买卖证件行为;三是警惕陌生人员上门,涉及到财务往来时最好到金融机构当场确认;四是发生纠纷及时维权。当发生个人信息安全纠纷时,可及时申请警方介入或诉讼维权。
3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发文称,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江西辖内各银行机构“沉睡账户”提醒提示工作已于2023年10月启动,江西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沉睡账户”,充分保障自身权益。消费者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出租、出借、出售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以防被不法分子用于洗钱、电信网络诈骗、逃税和跨境网络赌博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