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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丁佐宏: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 小采 时事

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提振经营主体信心,优化营商环境是关键之举。

民营企业发展中面对一个客观存在、愈演愈烈的问题,就是企业内部腐败犯罪,轻则损害企业合法权益,重则将企业置于万劫不复的困境,已经成为影响与制约企业健康发展的“毒瘤”。

2024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月星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佐宏公布了《关于预防及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的措施建议》的提案。

职务侵占、侵犯商业秘密案例频发

“对于民营企业内部关键岗位犯罪,表现形态复杂多样。”丁佐宏说。

其中,职务侵占是“头号”杀手。

“部分人员利用在民营企业特定岗位的权利,利用职务之便,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通过签订合同与合作方形成利益输送关联、报销虚增发票谋取利益、虚拟劳务人头套取费用等,采用各种手法将企业资产变现侵占为己有,一般不审计不会发现,而一旦发现则可能是人也找不到,难以追责惩治。”丁佐宏说。

另外,在其看来,受贿也是一大“毒瘤”。

“民营企业内部关键岗位一般是授权充分的要害岗位,掌握着企业经营管理的某些大权。因此,往往在签订合同、项目执行、物资采购、人力资源等各个环节,均容易出现收受贿赂的犯罪行为。”他认为,这种行为一旦发生,往往会产生“收人家一只鸡,送人家一头牛”的效应,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

侵犯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则关系到企业发展和生死存亡。

“民营企业内部关键岗位,往往掌握着企业的核心技术、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事关企业发展竞争的命脉。”丁佐宏指出,关键岗位利用职务之便,偷盗并泄露核心技术、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卖钱套现,给企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

而对于企业来说,内部审计监察部门的违法屡屡被曝。

在丁佐宏看来,民营企业内部涉及合规、风控、审计、法务等工作的关键岗位人员,因为熟悉法律规则,有时会知法犯法。“这些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时,不仅对企业的伤害更大,而且这些人员会利用规则使其违法犯罪行为更加隐蔽,因此此类犯罪行为也更加难以追责。”

而诸如对企业不满,采取造谣诽谤、诋毁声誉、损害品牌等手法,故意破坏企业商誉,由此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使银行不敢放贷,使企业正常运行和发展陷于困境等“恶劣”行为,也被大家所诟病。

呼吁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防范和解决职务犯罪,企业面临怎样的难点和痛点?

“针对上述行为,企业往往由于对职务犯罪的证据采集不充分,在辞退时,还得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丁佐宏认为,由此,导致不法分子通常胆大妄为、铤而走险。

“而民营企业内控管理和合规体系不够完善,容易被腐败分子钻空子。”他分析指出,许多民营企业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内控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比如财务会计制度不规范、专业审计监察力量不健全、合同审核不严格等,给了职务犯罪可乘之机。

特别是,一些关键岗位的腐败分子通常熟悉自己主管的业务,对审批程序存在的漏洞、可以“寻租”的环节非常清楚,以职务之便,利用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的缺失,使得职务行为与犯罪行为交叉,隐蔽性强,不少甚至是内外勾结,通过表面合法的关联交易进行犯罪活动,如打着促销、发展客户、广告费用等名目。

鉴于此,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内部关键岗位犯罪、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成为民营企业的一致呼声与强烈愿望。

丁佐宏建议,一是在不断改善与优化营商环境中,将依法打击内部关键岗位犯罪、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作为营商环境法制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在立法上不断健全有关条文,使民营企业在惩治内部腐败、打击关键岗位犯罪上有法可依。建议最高检、最高法与公安部等司法机关,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合作打击职务犯罪的防控联动机制,以及“国有和民营”同等对待的监察体系。同时,建议在有关政府部门组织下联合民营企业打造职业信用平台,加强反舞弊联盟建设。

二是鼓励与引导民营企业实现经营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转型升级,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像国企一样,开展企业合规管理的制度建设,加强内部腐败与关键岗位犯罪的预警控制系统建设,尤其是善于运用智能化手段,强化风险点控制。

三是建议统战部、工商联等政府部门加大对民营企业家依法合规经营管理的培训教育,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倡导与弘扬企业家精神,做财富的创造者,严于律己,筑牢企业内部腐败与关键岗位犯罪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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