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打擦边球、非法破解改装,半岛超声炮遭遇“李鬼”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经济水平的发展使得医疗美容行业迅速发展,尤其是一批抗衰老项目风靡医美圈。半岛超声炮以其痛感低、效果好的优点,身为国货,掀起了又一轮热潮。原厂设备40~90万元一台(注册证产品名称:超声治疗仪,注册证号:湘械注准20212090940),治疗头9000~13000元左右一个。巨大的利益,导致商家违法行为频出。
近日,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的举报,查处了一系列假冒伪劣超声炮案。
多家医美、美容机构均在网上销售“半岛超声炮”医美项目,在店内使用器械开展服务。按照违法类型,分为三类案件查处。第一类为纯假机器,使用“Peninsula”商标或者近似的“Pemlnsvla”字样商标的设备开展医美服务,实际并不能使超声波进入人体发挥医疗作用;第二类为使用外观相似的美容仪器(但未标商标),对消费者予以欺诈;第三类为使用半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超声治疗仪,但设备经不法分子破解改装后,搭配假冒的超声炮治疗头开展使用。
Pemlnsvla还是Peninsula
傻傻分不清
去年8月29日,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该处发现有一台正面标注“Pemlnsvla”字样的超声炮治疗仪一台,上述产品经“Peninsula”商标注册人深圳半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授权委托人湖南半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鉴定除外观相似外,并非该公司或该公司授权的单位生产的产品。当事人所用超声波治疗仪产品的货值金额仅为4000元,完全不具备正品设备的超声治疗作用。
当事人在提供服务时使用正面标注“Pemlnsvla”字样的超声波治疗仪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当事人超声波治疗仪一台,并处罚款。
用外观相似的机器来冒充
美容仪也有“李鬼”
去年11月23日,萧山局执法人员接消费者举报前往杭州萧山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现场核查,经查明,消费者于美团平台看到上述服务并进行消费。当事人为掩耳盗铃,在案涉仪器贴标有“欢迎使用此美容仪器非医疗器械”字样。经鉴定,当事人案涉仪器,除外观相似外,并非品牌方(授权)生产的产品。当事人上述仪器设备无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内容铭牌。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未能提供该仪器设备资料。当事人在案发后自行下架美团上述“半岛超声炮|全面部颈部眼周面+颈+眼联合抗衰”服务项目。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属于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违法行为。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项规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仪器(外观与超声治疗仪相似),并处罚款。
正品机器被非法破解改装
治疗头被违规反复使用
去年10月13日,萧山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到杭州萧山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现场有一台正面标注“Peninsula”字样的超声炮治疗仪一台,经“Peninsula”商标注册人(该产品生产商)鉴定,该产品虽为厂家生产的产品,但该产品开机已出现设备异常提醒,已被非法改装、破解,其配套治疗头均为假冒伪劣产品。正品治疗头为厂家根据核心部件的损耗寿命设计,当规定发数用完,该治疗头就失效。改装、破解版治疗头为正品治疗头发数用完之后,商家对失效治疗头自行回充发数,突破厂家出厂发数,违规反复使用。该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更无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