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委员热议中国药企“出海”建议加强政策引导形成多方合力
本报两会报道组张敏郭冀川周尚伃
近年来,药企纷纷走出国门,跨境合作持续释放活力,“出海”成为我国医药行业的一个关键词。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就如何助力我国医药企业“出海”接受了《》记者采访。代表委员均表示,中国医药企业“出海”,一方面要加快新质生产力形成;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医药创新实力提升,也亟待就我国医药企业“出海”加强顶层设计。
提升国际竞争力
近年来,国家持续出台政策力挺中医药发展,行业迎来黄金发展期。与此同时,“中国原产、韩国开花、日本结果”的情况,也凸显了我国中医药在守正创新、国际化等方面面临着挑战。
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集团董事长耿福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医药走向海外,需要用现代科技工具深度研究传统医药的四个问题:有没有临床效果,如果临床有效果,需要研究什么在起效、为什么会起效,起效的过程是什么。这也是我们企业一直坚持的‘四问’,如果将这四个问题研究透彻,中医药走向世界的路就会顺畅很多。”
耿福能表示,由于中医药产业链较长,涉及中药材种植、流通、加工制造以及中医理论现代化等。因此,整个产业链要高度重视科技投入,由此才能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提升我国中医药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耿福能进一步表示:“国内中医药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的过程中,受自身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缺乏等因素影响,造成了商标被抢注,专利被无效等诸多问题。”对此,他建议,各级管理部门应加大中医药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的维权力度,深化跨区域的协作和配合,依托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等相关机制,开展长期有效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为中医药企业走出国门保驾护航。
加强顶层设计
除了中医药企业“出海”,我国化学药、生物制品等企业的“出海”也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以疫苗为例,当前,我国疫苗品类的全球市场占有率较低。中信建投(601066)研报提出,目前国内疫苗企业“出海”已从成品出口向价值链上下游延展,近年来进展积极,预计未来“出海”进度有望加速。从目前中国疫苗企业出海的目的地来看,亚洲和非洲国家成为主要选择。
全国政协委员、康希诺生物首席科学官朱涛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带来《关于与“一带一路”国家建立药监体系合作机制促进疫苗检验标准互认的提案》。朱涛对《》记者表示,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建议国内疫苗监管技术单位联合国内疫苗行业和相关企业等,与印尼等东南亚及东盟国家共建和完善疫苗检验平台和机制,支持和促进其疫苗监管体系建设。同时,推动中国与印尼等东南亚及东盟国家的疫苗检验标准对接合作,促进双方或多方疫苗检验标准互认,支持疫苗标准化能力建设,为国产疫苗“出海”提供技术支持奠定坚实基础。
近年来,我国创新药企业“出海”多次取得突破,包括百济神州、君实生物等创新药企实现了研发药物在美国上市。业内人士认为,预计未来通过FDA许可的创新药、生物类似物等将持续增加,中国创新药持续走向全球舞台。不过,创新药企业“出海”不会一路坦途,行业有海外上市失败的案例,也有创新药对外合作授权终止的情况。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血液科主任吴德沛对《》记者表示,国际化将是创新药企业未来发展的趋势,国家应引导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吴德沛建议:“一方面,夯实欧美市场基础,鼓励有条件的医药企业到欧美设立研发中心,形成国际国内双中心模式,同时保持技术水平与国际同步;另一方面,建议国家层面从人才、税费、药事法规等方面出台专项扶持政策,集中组织创新药企到‘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进行产品推广,同时,支持创新药企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设立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等。”
全国政协委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丹对《》记者表示,建议强化我国监管体系向国际监管标准转化,尽早成为审批参考国家,打通国际贸易壁垒。具体来说,由商务部牵头协调各部委组成工作小组,对各个出海国家的情况进行系统排摸,制定谈判计划,加强跨境对话与合作。组织头部创新药企业针对不同国家选择高质量创新药作为“出海”试点,建立国际合作绿色通道和创新药品“白名单”等,逐步打通药品注册监管壁垒、药品贸易壁垒和技术限制,达成国际标准互认和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