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建立民营企业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梯队引育体系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天合光能(688599)董事长高纪凡带来的多份建议,从多个维度建言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
高纪凡建议,鼓励建有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的产业龙头企业更多参与应用基础研究课题的立项与实施;支持民营企业在光伏领域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建立民营企业高水平产业科技创新人才梯队引育体系。可以看出,“民营企业”是这份建议的关键词之一。高纪凡提出,对于在关键技术研发和原始创新领域有较大投入的民营企业,应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从省市层面进一步加大退税制度和补贴政策力度,同时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在《关于大力推进我国光伏储能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中,高纪凡表示,光伏、储能行业高速发展,但与此同时,并网消纳瓶颈对光伏长期可持续发展形成较大风险。随着我国光伏、风电规模化发展,新能源并网消纳问题不断突显,对于新能源高比例大规模可持续发展形成制约。此外,电力市场化机制不成熟导致光伏储能电站收益下降。
为推动我国电力系统“十四五”期间率先实现碳达峰,实现“双碳”目标,他建议,应鼓励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配置储能,以及独立储能建设,进一步完善电网调度机制,充分发挥源网荷侧的储能作用;进一步完善新能源、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机制,通过容量电价机制、现货、辅助服务等方式,保障新能源配储、独立储能成本疏导和相应收益。
同时,高纪凡建议工信部牵头制定光伏产业长期发展规划,构建3至5个由链主企业引领,包含产业链上下游核心企业的光伏产业生态圈,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在产业趋势认知、上下游协调、创新引领上的优势,通过生态圈之间的良性竞争与有序互动,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现行《可再生能源法》,高纪凡提出多项修改完善建议。例如,建议将原第十四条“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修改为“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的具体办法”。
同时,建议保障性收购制度的具体办法中,一是充分考虑新能源项目的政策背景、开发成本、技术水平等因素,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则,对存量项目继续实施全额保障性收购,对增量项目,允许各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本省新能源项目合理利用水平进行差异化处理。二是压实电网企业在保障性收购等方面的责任,加强电网建设,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并按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提供优先发电、优先输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