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安啸燃气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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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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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8日消息,西藏安啸燃气管理有限公司因未取得从业资格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上岗作业,被日喀则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西藏安啸燃气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证据确凿。根据《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二节道路运政部分序号99“多次违法或者危害后果较大的属于一般情形,应当责令改正、处7万元的罚款”的规定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西藏安啸燃气管理有限公司被处以7万元的罚款。
西藏安啸燃气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2023版)》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未取得从业资格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上岗作业的违规行为。对此,日喀则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对西藏安啸燃气管理有限公司处以7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