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飞象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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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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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日消息,河南飞象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因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被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1月27日06时07分,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宁波高速口检查时发现河南飞象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河南飞象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河南飞象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构成了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违规行为。对于此次处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