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三分公司被罚款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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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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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2日消息,江西宜春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三分公司因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被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4年04月02日09时06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台金高速公路苍岭隧道执勤点检查时发现江西宜春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三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江西宜春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三分公司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
江西宜春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三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构成了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违规行为。对此,台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进行了处罚,责令其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